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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海區(qū)積分入學答疑 夫妻可否一同申請?

2021-04-14 08:45:31 來源:南海區(qū)委政法委

Q1:2021年南海區(qū)各鎮(zhèn)街積分入學受理時間?

桂城:4月19日-4月30日

九江:5月6日-5月18日

西樵:4月28日-5月13日

丹灶:5月28日-6月7日

獅山:4月14日-4月30日

大瀝:4月26日-5月12日

里水:4月19日-4月30日

各位新市民記得在正常工作日前往村居受理窗口辦理積分入學申請,切勿扎堆到最后一兩天申請哦!

Q2:夫妻可否一同為孩子申請積分入學?

新市民及其配偶同時申請積分制服務的,只取夫妻其中一方積分,符合積分申請條件,且分值高的一方。

Q3:積分入學是否適用于“插班生”?

不適用。積分入學適用對象是未曾入讀公辦小學或初中起始年級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小學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初中為六年級應屆畢業(yè)生)。

Q4:出現“總積分相同、排名并列”情況怎么辦?

在總積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況下,以首次在我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先后時間確定排名。

Q5:對評分結果有異議怎么辦?

新市民在申請積分制服務過程中,對核查評分結果有異議的,須在評分結果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鎮(zhèn)街積分辦申請再次核查,逾期不予受理。如果核查后積分變動影響入圍排名的,鎮(zhèn)(街道)積分辦再次向社會通告。

Q6:購房合同和購房發(fā)票能否作為房產的證明材料?

不能,房產情況加分項的證明材料須是:1.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土地證)原件和復印件;2.與產權人有效關系證明(產權人是本人的不用提交該項)。

購房合同和購房發(fā)票不屬于房產情況的加分證明材料,不作為房產情況加分項評分依據。

Q7:房產與他人共同共有的怎么計算分值?

若不動產產權份額是和其他人共同共有的,按證件記載的份額計算和確認積分。

Q8:“社保”加分項究竟怎么計算?

按險種按購買地域計算。具體如下圖:

我們根據以往幾年的積分入學申請情況,為大家總結了以下幾個積分項目,都是申請人通常容易遺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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